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王玥瑶)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了《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配套出台了巡查执法、专项督察、预测预报、量化问责等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关中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巡查执法方案:省环保厅将开展以30天为一轮,持续4个月的巡查执法,对地方党委、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移交各市问责处理。

  按照专项督察方案:由省督察办组织实施,针对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下降、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区)等开展专项督察;

  按照量化问责方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市(区)及县级行政区(含开发区、高新区)的乡镇、街道办以上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及市县级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量化问责。问责内容包括冬防期间PM10、PM2.5超标,重污染天数增加及突出环境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等。

  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冬防期间,有3个月及以上PM10或PM2.5超标且同比不降反升,或重污染天数同比不减反增,县委书记即被问责。问责处理的方式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