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艳芳)昨天记者获悉,9月4日,西安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徐家湾地区综合改造项目的通告》,决定将徐家湾地区纳入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综合改造范围。

  徐家湾地区规划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东至北辰大道、南至凤城五路、西至育新路—贞观路、北至北三环,涉及未央区徐家湾、谭家、张家堡等3个街道部分区域。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徐家湾地区综合改造规划实施、资金筹集、土地收储、市政建设、招商引资、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城(棚)改等工作,享受市级开发区权限和有关政策。

  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徐家湾地区规划范围内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到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办理和正在办理立项、规划定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自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办理项目接转审核登记或者备案手续,原审批部门应当停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