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 《零距离》记者 姜延 见习编辑 山碧莹)《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拒绝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属于暴力抗法妨害公务。早上在解放路陇海酒店停车场就发生了一起暴力抗法的恶性事件。
摩的司机手持砍刀威胁民警暴力抗法。
眼前的这一幕,发生在早上十点半左右,持刀砍向民警的男子,是一名黑摩的司机。还好,他被两位眼疾手快的民警当场制服。
执勤的交警说:沿解放路巡查时,发现陇海酒店停车场门口又有黑摩的聚众拉客。我们随机查扣,摩的司机见机四散而逃。一辆两轮摩的司机乘机逃进陇海酒店停车场,民警随即追赶。摩的司机万万没想到停车场竟是个死胡同,被我们逮了个正着。当我们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及机动车的相关证件时,此男子却突然从车上抽出一把砍刀,向执法的民警刺来,还好两位民警眼疾手快相互配合,很快将其制服。
停车场的保安经理说,当时停车场里正有好多乘客下车,多亏交警将行凶的摩的司机及时制服,否则有可能伤及无辜不说,还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男子已被派出所拘留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