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记者 陈一楠)最近,西安的陈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说,2013年他按揭贷款购买了一辆起亚轿车,今年8月将贷款提前还完,可当时办理按揭时交给金融担保公司的九千多元押金却迟迟不能退,这是怎么回事呢。来看记者调查。

  今天上午,记者在西安见到了车主陈先生,他说2013年11月,他按揭购买了一辆25万元的进口起亚轿车,首付8万,贷款17万元,贷款分36期,应当是今年11月还完所有贷款。

  车主陈先生:“我在8月份的时候向工行提出申请,就在9月19号就把这个款就都全部还完了。”

  李先生说,虽然提前还完了贷款,可当时办理按揭时他还向担保公司缴纳了9千多元的还款保证金和续保押金。陈先生多次与担保公司协商,都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至今两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拿到押金。

  车主陈先生:“我当时有一个9750块钱的押金,他们不给退,就等于还款押金跟续保押金这两个。”

  那么,陈先生在没有逾期的情况下还完了贷款,为什么担保公司不退还押金。随后,记者在陈先生购车的4S店见到了金融担保公司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与陈先生签订的贷款车辆监管协议中明确写着,车辆在未办理完解除抵押担保手续前乙方不得私自购买保险。而陈先生并没有按照协议要求在4S店购买保险,已经违反了协议,他们不予退还押金。但出于客户至上的考虑,他们将押金的百分之三十退还给了陈先生。

  车主陈先生:“因为价格差太多,肯定想着利益关系,我在外面买跟里面(4S店内购险)买差两千块钱,两千块钱两年差四千多,肯定不合理,为什么要按你这个。”

  那么,担保公司这样的约定是否合规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默:“如果强制捆绑这个保险消费的话,其实是属于强制捆绑型的交易。根据咱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消费者通过按揭贷款这个形式购车呢,应当诚信的去履行合同,在自己使用车辆的同时,应当保证自己向这个金融机构,借款的这个金融机构的财产的权利。那么他应当依法的去对这个车辆购买盗抢险,碰撞险,或者其他方面的损毁险,然后提供一个可靠地贷款的安全保障。如果说他逃避这样的保险,以这种方式的话,那么金融机构它是可以要求消费者补足这些保险种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