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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网讯(记者杨天泽)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

  根据《通知》,2017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9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共7科5卷。学业考试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要求。

  《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

  2、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需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法规政策审批。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

  4、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可实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保送学生信息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

  5、对违反规定、恶意抢挖生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6、各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自行组织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