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见习记者 刘望)西部网记者从西安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相关要求,8月25日起,车主或驾驶员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或驾驶员交通违法时,除了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以外,还须带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对违法处理程序进行严格要求,可以防止群众在基层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时驾驶证被他人恶意冒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