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一案。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袁军晓利用其担任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在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71万元、美金3万元、价值9.11万元的手表一只和价值1.58万元的金条一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袁军晓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组织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法违纪事实。被告人袁军晓的亲属主动将违法违纪所得全部退缴。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袁军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袁军晓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袁军晓的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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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军晓简历
袁军晓,男,汉族,1964年1月生,陕西眉县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0.09——1984.07 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7——1993.05 秦川机床厂磨研所设计员、主任设计师;
1993.05——1993.12 秦川机床厂副总工程师;
1993.12——1994.10 秦川机床厂副总工程师兼磨研所副所长、所长;
(1991.09——1994.06 在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学习)
1994.10——1995.12 秦川机床厂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兼磨研所所长;
1995.12——2001.05 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1.05——2001.12 秦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2001.12——2003.04 宝鸡市经贸委常务副主任;
2003.04——2005.01 宝鸡市经贸委主任,市委企业工委副书记;
2005.01——2005.08 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市工交办主任;
2005.08——2009.03 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9.03——2015.02 宝鸡市副市长;
2015.02—— 渭南市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