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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记者 郎俊琴)“公园都不让去了,那我们去哪儿遛狗?” “关键在于人的素质,如果养狗的人很文明,那我完全同意狗进公园。”“广场舞是中老年人自我保健的一种方式,我很欣赏,积极向上,只要不影响他人休息就好。”“我反对甩鞭,声音刺耳不说,对他人的危害还不小。”“出台条例要落在实处,如果实行效果不好,不是一样不管用嘛。”

  声音:不能只是禁 还要给遛狗者一个空间

  2月16日,正在征求意见的《西安市城市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公园条例草案”)中拟规定,禁止携带犬只或其他宠物进入风景名胜公园、历史名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和动物园,公园健身娱乐音量须受限。这部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一时间成为瞩目话题。

  “很多养狗者都没有学会文明养狗,有些狗主人的素质真的是不敢恭维,比如出门遛狗时很少给狗栓链子,不给狗做体检打疫苗,不清理粪便,这样在哪儿遛狗都不好。”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不文明的养狗现象确实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禁止在公园中遛狗后,可以安心散个步,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是有必要的。

  家住南郊的马女士说:“我平时喜欢到公园锻炼,跑步时,冷不丁就会有狗追,万一被咬了怎么办,这个条例还是很有必要的。”爱狗者则对“公园禁狗令”持反感态度,有人呼吁以“管人”代替“管狗”,比如规定犬种、遛狗的时间。“小区内空间有限,周末才可以带狗到公园遛一下,如果条例实施,那么是否能有专门的地点能让宠物活动,不只是要堵还要有出口吧?”爱狗人士刘思思表示。

  公园条例草案拟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禁止携带犬只或者其他宠物进入公园。携带犬只或者其它宠物进入公园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目前,西安市不少公园门口都悬挂有禁止犬只进入的标识,公园管理人员表示,现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手段都有限,如果条例出台以后,罚款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声音:广场舞分散 条例落实有难度

  此外,2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明确规定,公众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21时至次日7时期间进行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环境噪声。

  此次公园条例草案对广场舞等健身活动又进行了一次细化,草案规定:在公园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按照规定的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经监测噪声值超过规定音量限值时,应当立即减小音量或者停止使用乐器、音响器材。使用音响或者其他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但家住北郊的彭女士认为,对广场舞的监管有难度,“我家小区附近有一个跳广场舞的,有时从晚上六点能持续到十点,刚开始是在超市门口,后来被超市老板赶到我家小区门口了,坐在家里,音乐声都很清晰。这样的条例落实起来还是有困难,你去看看,跳舞的有很多,让工作人员挨个去管理还是很难的,关键还是提升人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