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康志峰 记者 韩晓妮)5月9日,佳县公安局在影剧院广场召开“3.31”杀人焚尸案、“4.17”蒙面持刀寻衅滋事案件侦破案件通报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继民,宣传部副部长高建萌到会指导了会议,该局在家的全体局领导、机关全体民警参加了案件通报会。
案件通报会上,刑侦大队长胡亚飞通报了3.31”杀人焚尸案、“4.17”蒙面持刀寻衅滋事案件侦破经过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副局长杜军孝宣读了榆林市公安局贺电。
4月17日凌晨6时许,刘某电话报称:佳县影剧院发生了一起恶性伤人案件,请求处警。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城关派出所迅速处警,到达现场后,经初步调查了解,有人拿砍刀追砍伤者,追砍未果后用一辆黑色小轿车将人撞伤后逃离,伤者王某被送往榆林医院治疗。
此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佳县县城最繁华的地段,犯罪手段相当恶劣,犯罪分子气焰十分嚣张,影响极其恶劣,佳县公安局局长郭峰、政委魏锦斌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副局长杜军孝任组长的“4.17”专案组,要求专案组尽快侦破此案。
民警经过十多天的细致摸排,并调取大量视频监控,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线索,锁定犯罪 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辗转榆林、延安、宁夏等地,克服重重困难,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4岁,佳县人)、刘某 (男,23岁,佳县人)、张某(男,25岁,延安人)抓获并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与受害人王某均经营班车客运生意,双方因在榆林榆阳 区榆佳路口载客问题多次发生冲突。4月16日晚,王某某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张某、刘某等人准备好砍刀、口罩、棒球帽等物,欲对王某进行报复。4月17日凌晨 四时许,刘某、张某等人驾车从榆林到达佳县某宾馆附近伺机作案。五时许,受害人王某刚从宾馆出来准备去影剧院发车时,等候在此的张某等二人迅速下车持砍刀 对受害人王某进行追砍,未果后,丧心病狂的刘某直接驾车将受害人王某撞飞,三人迅速逃离现场。
5月6日,经过佳县公安局20天的不懈努力,成功破获了此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佳县干部群众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