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晓斌 通讯员 张伟峰)5月9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的通知,命名表彰西安市未央区等12个县区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这12个县区分别是西安市未央区、阎良区,宝鸡市千阳县、眉县,咸阳市彬县,渭南市蒲城县,铜川市宜君县,延安市黄龙县,汉中市佛坪县,安康市镇坪县,商洛市柞水县和杨凌区。至此,加上去年命名表彰的宝鸡太白县、西安户县、汉中镇巴县和商洛山阳县,我省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已达16个。

  据了解,自2011年4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以来,全省目前有56个县(区)申请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并对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验收的县(区)由省政府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每县以奖代补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