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榆林市子洲县一名家长反映,上周五,自己7岁的女儿在教室内被老师体罚殴打。
昨天(10月30日)23点30分,子洲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通报:经调查,报道情况基本属实,对涉事教师李某梅进行辞退处理。全文如下:
关于子洲县第三小学教师
体罚学生事件的调查通报
针对近日关于“榆林7岁女孩被老师体罚右眼肿胀左耳有裂伤”的报道,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展开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报道情况基本属实。2019年10月25日下午,子洲县第三小学一年级三班语文教师李某梅(临聘)在上课提问过程中,因拓某茹同学课前没有预习课文,不会读课本上的生字,该老师反复教了多遍后,孩子还是读不准,李某梅一时情绪失控,对该同学进行推搡、踢打,致其倒地碰在讲台台角处。随即,该老师将学生扶起,发现该同学右眼眉角处出现红肿,立即采取了冷敷措施,并告知孩子放学后在教室等候,由老师亲自护送回家。放学后,等其他同学安全离校以后,该老师陪同家长将孩子带至县人民医院做了眼部、头部CT等检查,医生诊断为右眼顿挫伤,皮肤软组织损伤。该老师对家长说,全部责任在于她,并拿出身上仅带的100元现金交到家长手中。
26日(周六)上午,该老师来到孩子家中,向学生家长说明情况,对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歉意,并放下500元现金。
28日(周一)上午,学生家长来到学校,将两次放的600元钱还给该老师,随后与学校进行交涉,学校积极配合调看监控视频并允许其录像。学校积极与家长沟通,校领导登门看望了孩子,希望求得家长的谅解,希望孩子能早日返校上课。28日中午,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责令李某梅老师于28日下午起停职停课。
29日,学校安排专人带拓某茹同学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医生诊断仍为右眼顿挫伤,皮肤软组织损伤,耳朵背部有微细指甲划伤痕迹、无碍。
29日下午,县教体局展开调查。
10月30日上午,县委、县政府组成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学校指定专人对拓某茹同学进行心理疏导,对所误课程指定教师进行登门辅导。
2、教体局、学校进一步与家长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让学生返回学校上课。
3、学校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
4、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大整顿,并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对涉事教师李某梅进行辞退处理。
6、由相关部门介入,进行深入调查。
来源:1018陕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