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宝鸡讯 (记者 鲁鹏飞)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岐山县纪委监委近日对外通报查处的五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岐山县益店镇益平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周存对集体土地监管不力的问题。2017年6月,益店镇益平村原党总支书记张周存,对集体土地监管不力,致使益平村南庄子组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私自与岐山县金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益店加气站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达成土地租赁合同,将耕地面积3.5亩租给该公司用于加气站建设。该公司于2017年8月份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成6间办公楼和加气站雨棚一座,建筑占地面积1020平方米。张周存作为时任党总支书记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方面不担当、不作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张周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岐山县益店镇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李继锋未按规定分红导致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2017年12月6日,益店镇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李继锋,收到政府下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同年12月25日,该合作社与官庄水泥制品厂签订协议,将10万元投入该厂, 2018年12月25日,融资到期后,该合作社收回来本金10万元,红利0.6万元。获得分红未按规定予以分配,本金也未再次使用,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滞留,没有达到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李继锋作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方面不担当、不作为,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5月,李继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岐山县蔡家坡镇原东星村一组组长李军怀等人对非法挖沙采石制止不力的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岐山县蔡家坡镇原东星村一组组长李军怀、原东星村村委会主任李江鱼,在履职尽责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疏于管理,未正确履行职责,对东星村一组村民孟成录非法采砂破坏耕地资源行为监管不力,造成较大损失。2018年9月,李军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江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岐山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副主任罗笃军违反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问题。2013年9月,罗笃军作为岐山县允园保障房小区建设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履职尽责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未按照要求监管督促代建方对建设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公开招投标。2018年12月,罗笃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岐山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兴等人未认真履职的问题。2012年,陕西周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申报岐山县益店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选址岐山县益店镇官庄村三组附近的官庄沟,城投公司委托宝鸡市环境影响评价所对益店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环评,该所认为符合环保要求。2016年12月,该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2018年11月,经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测量后认定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岐山县环保局时任局长张小兴在未实地调查的情况下签发批复,环评手续通过;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时任局长史长林(兼任城投公司董事长),未实地调查了解,签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同意建设项目用地;时任城投公司总经理李恩祥,负责该垃圾填埋场有关事项办理,作风不严不实;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于维钧主持该站日常工作,对益店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力;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罗永岐负有领导责任;岐山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干部帖少峰作为该垃圾填埋场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张小兴、史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恩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维钧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罗永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帖少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