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商洛讯(周莉 记者 闫鹏飞)小孩子之间玩耍起争执,发生肢体冲撞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丹凤县的付某仓和巩某玲夫妻二人却认为自己的孩子吃了亏,不仅没有给予引导和教育,而且对儿子的同学实施殴打,他们的行为不仅给亲生孩子做了一个“以暴制暴”的不良示范,也使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6月1日下午,10岁男童张某(男,小学四年级学生)与其同学四人在丹凤县城紫阳宫路上的一处陡坡路段玩耍,其中一名10岁男童付某(男,小学四年级学生)被张某从上坡处推了下去,付某特别生气,回家告诉了父母。随后,付某的父亲付某仓和母亲巩某玲在丹凤县城过境路中段人行道上将正欲去同学家玩的男童张某截住并进行殴打,付某仓与巩某玲在张某的脸上扇耳光的行为引起了多名过路群众的愤怒与制止。接到群众报警后,丹凤县公安局龙驹寨派出所民警立即将付某仓与巩某玲现场带离至派出所,并迅速走访询问相关目击证人,展开调查取证。在大量证据面前,付某仓与巩某玲对殴打10岁男童张某的行为供认不讳。 

  7月26日,龙驹寨派出所报请县局批准,依法对付某仓与巩某玲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