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高奇发)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

  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将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补助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县自主落实,省级统筹中央奖补资金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实施范围为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不享受生活补助。

  《意见》要求,各市、县(区)不得因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而减少乡村教师合法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因省级补助而减少市县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