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李女士反映家属廖某11月10日晚入住安康市岚皋县118商务酒店后,离奇受伤身亡,岚皋县城关镇派出所表示已立案调查。聘请第三方做尸检。
11月15日,岚皋县公安局针对此事发出通报。
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
本县南宫山镇居民廖某(男,现年48周岁)于2020年11月10日晚入住本县城关镇118商务酒店,后在酒店楼梯间昏迷,经市县两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情发生后,我局组织民警和技术人员迅速开展调查、现场勘验及尸体检验工作。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20年11月10日17时许至21时许,廖某与朋友甘某等人两次饮酒,21时18分,其朋友甘某将其送入118商务酒店405房间独自入住。23时许,廖某自行走出405房间(赤脚、行走姿态摇晃),由四楼经楼梯间行至三楼,敲门滋扰302房间,与前来劝阻的酒店服务员周某及302房间入住旅客周某亮(65岁,老年旅行团成员)等人在楼道发生争执,周某亮等人将廖某劝阻推搡出楼道隔断门外平台处,双方脱离接触。后酒店服务员周某发现廖某倒卧在2楼至3楼楼梯间,呼吸粗重。遂拨打报警、急救电话。我局接警后,处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廖某倒卧在酒店2楼至3楼楼梯间,对其呼叫无应答,周围无血迹,有明显酒味。随后120救护车赶到,处警民警同医护人员将廖某送往岚皋县医院救治,发现其身体无明显外伤,意识已丧失,经抢救诊断该廖为脑死亡。11月11日该廖被转至安康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救治,11月13日凌晨经救治无效死亡。
廖某死亡后,为查明廖某死亡原因,我局聘请省级专业司法鉴定机构于11月14日对廖某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经检验廖某尸体未发现致命性机械性损伤,结合调查走访、现场勘验,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调查、检验鉴定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岚皋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15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