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赵丽莉)2月2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曝光了第二批典型案件,其中,一医药门店将进货价只有10元/只的口罩卖至26元/只,涉嫌哄抬物价被查处。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对西安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新丰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平时售价19.8元/个的PM2.5立体防护口罩(成人)的价格提高至26元/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将于近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渭南市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对澄城县五福康宁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原售价12元/包(两个装)的3M9001口罩提高至20元/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汉中家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民主街购物中心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电脑收费系统中将5元/瓶购进的84消毒液虚构进价为8元/瓶,并以10元/瓶、15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将于近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秦汉新城分局对西咸新区德友大药房有限公司修石渡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口罩时,进货价10元/只,实际销售价26元/只。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将于近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