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为使蛋糕更加蓬松,女子孙某某购买含铝的泡打粉添加在蛋糕坯中并向市场销售,获利4800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孙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因灞桥区检察院对孙某某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了公益诉讼,孙某还需在西安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向灞桥检察院交付其销售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共计4.8万元。

  灞桥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开始,被告人孙某某在未央区艾旗蛋糕店从事蛋糕、面包加工、销售工作。为将蛋糕制作得蓬松,2019年3月,孙某某在农贸市场购买两袋香甜泡打粉(含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将其添加在蛋糕坯中并向市场销售,获利4800元。

  今年4月30日,孙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刑事拘留。经公安浐灞分局抽样送检,孙某某制作的蛋糕坯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检测值分别为304mg/kg、325mg/kg,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铝的残留量≤10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蛋糕长期过量食用,可致严重食源性疾病。

  法院认为,孙某某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且孙某某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给不特定多数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身体损害,依法可以通过赔礼道歉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并向灞桥检察院交付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文图 三秦都市报记者 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