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赵丽莉)昨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立即通过自查自纠,健全完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构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忧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局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系统重点自查是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是否按要求建立治理工作专项小组,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做好治理拖欠工资问题的各项工作。是否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是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做到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自查是否实现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全覆盖;是否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集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査;是否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全覆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与登记情况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工作;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本行业发生的欠薪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自查工程建设项目开设专用账户情况;建设单位是否按时足额向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拨付资金;总包单位是否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是否执行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函等方式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落实情况;本单位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是否承担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承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因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及挂靠造成欠薪的情况;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按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自查是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是否建立本单位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负责督办本领域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转交或移送线索或证据的相关部门;是否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是否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
该局要求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同时上报本单位现有农民工底数情况,同时对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翔实说明。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管工程必须管工资、管项目必须管工资”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从细、从实、从效开展整治活动,彻底解决和消除农民工“忧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