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佳)在交警部门查处酒驾过程中,总能遇到一些临阵想补救或事后很懊悔的司机。近日,在西安绕城高速长安路收费站外,高速交警正在设点检查酒驾时,一名司机突然猛喝水的行为,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昨天,西安交警高速大队西汉中队交警王佳告诉记者,8月13日23时40分左右,他们正在检查一辆轿车司机酒驾行为时,不经意间往后看了一眼,发现紧邻的一辆轿车司机,从副驾驶位置拿了一瓶矿泉水,当场猛灌了几口,疑似正在漱口。

  交警立即上前,对该车司机张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张某的血醇浓度为45.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根据相关规定,张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记者昨从西安交警高速大队了解到,8月1日至今,西安交警高速大队已查处了31例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这31名司机均被处以罚款、暂扣或吊销驾照甚至相应的刑事处罚。

  交警王佳表示:“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司机竟然认为,在城区不能喝酒开车,但上了高速一般不会有人查,这种心态绝对要不得。我们会一如既往把涉酒整治当成日常工作的重点任务。提醒广大驾驶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