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严厉打击城乡接合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铲除城乡接合部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向广大群众征集城乡接合部以下十方面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依托家族势力,通过拉票贿选、压制民意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干预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源,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征地拆迁、城改建设、工程开发、交通营运等行业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违规竞标、强揽工程、暴力垄断、非法占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操纵经营“黄赌毒”,实施收取“保护费”、设局“仙人跳”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组织、煽动群众聚众闹事,采取强迫交易、暴力抗法等手段,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非法谋取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利用“校园贷”“消费贷”“裸贷”等设置“套路贷”骗局,采取暴力、威胁、恐吓、强占、滋扰等非法手段,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批发、零售、建筑等各类市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以传销为名或雇佣“地下出警队”,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在城乡治理、交通运输(客运物流)、文化旅游等方面存在的采取暴力、纠集人员、强买强卖等非法方式抗拒执法、暴力垄断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在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等区域居住活动的无业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外来流动人口等重点群体滋扰居民商户、住地企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实施敲诈、碰瓷、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相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害一方,损害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相关线索,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按照《西安市雁塔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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