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晚,西安蓝田一名女护士在上班途中离奇失踪,牵动了无数人的心。两天后,女护士的尸体在其所住小区附近被找到,案件随后宣布告破。凶手竟是与其同住一个小区的31岁男子王某。
11月1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公诉机关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1 指控
抢劫后行凶杀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6日21时许,被告人王某来到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办天鹅湖小区商业街北口水泥路与滨河南路丁字路口处,见被害人韩某某独自行走,便对其进行了拦截,同时施以恐吓威胁,抢走其vivo牌X9s手机一部。
在威逼索要到手机开机密码后,王某又将韩某某挟持到天鹅湖小区在建工地与滨河南路之间的空地土坡处,抢走其陕西信合银行卡一张、现金100元人民币,并威逼索要到银行卡密码。之后,王某意图逃跑,韩某某见有车辆行驶路过,便大声呼救。王某担心罪行败露,用言语威胁控制未果,便抢过韩某某的单肩挎包,用包链勒韩某某颈部致其死亡。
后王某携带韩某某的挎包逃离现场,将该挎包丢弃在灞河南岸河堤护坡处。作案后,王某使用抢得的陕西信合银行卡在蓝田县农商银行多处ATM机进行插卡操作,因密码有误,操作失败。
经蓝田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韩某某被抢的vivo牌X9s手机价值1582元。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韩某某系遭他人勒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采取胁迫、恐吓等方法抢得被害人韩某某的财物后,为灭口又采取勒颈手段致韩某某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庭审
王某称抢劫系临时起意
王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最开始并没有抢劫的想法,只是见对方独自一人行走,想“调戏一下对方”。
“那天晚上我上完网从网吧往回走,是临时起意走了小区后门(即案发地附近,较为偏僻)的,平时都没有从那走过。在小区门外我和被害人遇到了,在我拦下对方后,她问我是不是想要钱,(整件事)从这才改抢劫了。”
王某称,为保险起见,自己将韩某某“固定”到了河滩有树的地方,以便作案后能及时逃离现场。没想到在这一过程中刚好有辆车经过,韩某某喊了起来。他称,“当时我就慌了,情急之下就用她的包把她给勒了。”
公诉人对这一点提出疑问,“既然那辆车当时并没有停下,受害人与你又力量悬殊,你完全可以跑掉,为什么还要用包去勒被害人?”但在整个庭审中,王某对此类问题均沉默不答。
对于自己最终难逃法网的结局,王某则表示,他“早知道迟早要进来”,所以“也没有去自首的想法”,就等着公安机关抓捕。作案当天晚上及第二天早上,他还先后3次试图从韩某某的银行卡里取钱。
3 回放
案发时女护士怀有二胎
年初这起“女护士失踪案”曝出后,本报曾作过详细报道,记者也曾专门到事发地走访。
据蓝田警方介绍,1月6日晚上9点55分,县公安局接到家住蓝田县天鹅湖小区的胡某电话报警,称其妻韩某某晚上9点左右出门上班,在途中失联。接到报警后,蓝田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值班民警、巡(特)警、城关派出所等进行寻找,于1月8日上午找到了韩某某的尸体。警方通告中显示,韩某某今年34岁,是蓝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
1月7日,韩某某的丈夫胡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夫妻两人感情很好,有一个5岁的儿子,妻子当时还怀有二胎。6日当晚,妻子上夜班,晚上10点需交接班,因下雪无法骑电动车出门,便于9点左右从家里出发步行上班。他家距县医院约4公里,步行需40多分钟。
晚上9点55分左右,家里人打电话想问是否平安到达,韩某某的手机开始没人接,后来收到一个信息,内容为“正在开车,稍等给您回复”。过一会再打,就提示关机了。“这个信息像是手机里自带的那种,不是编辑的。”感觉到不对劲后,家属报了警。
1月8日中午,记者赶到事发小区,距小区几百米远的事发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
记者看到,从韩某家到案发地点,距离虽短,但要经过一条还未开发的商业步行街,小区后门外的河堤路上没有路灯。
一位在附近居住的住户告诉记者,天鹅湖小区背靠灞河,这条河堤路夏天时有不少人前来乘凉、游玩。冬天则因为太冷,几乎没什么人过来。
记者在现场观察,这条河堤路向西走四五百米的距离,就是一条车来车往的大路,是蓝田县有名的南河大桥。但如果在此处呼救,大桥上的人是无法听到的。
11月1日,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张晴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