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晴悦 通讯员 陈博)9月14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6名嫌疑人,其中5名竟是聋哑残疾人。而这几名聋哑人,长期结成团伙欺压其他聋哑人。
犯罪嫌疑人何某等5人均系聋哑残疾人,他们长期盘踞在西安各舞厅,有组织、有预谋地控制聋哑女性陪酒跳舞、甚至卖淫赚钱,从中收取所谓“保护费”。他们划定各自的“势力范围”,分别负责西安市中心及东西南北四条大街各个方位的歌舞厅,全市的绝大部分歌舞厅都涵盖在内。
被控制的聋哑女每天的收入须全部上缴给各自的“老大”,满一个月按照比例分配。有聋哑女不想继续陪舞或者不愿交保护费,便会遭到殴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惩罚,其他聋哑女想到舞厅陪舞挣钱,就得向负责该区域的“老大”交保护费,得到允许才能进入,否则就会被以殴打、威胁等方式驱逐。各区域的“老大”之间会互相帮忙照应,哪个区域有事,其他区域的头目会带人来帮忙解决。
2018年7月22日和8月2日,6名犯罪嫌疑人伙同其他涉案人员以索要欠款和“保护费”为由,以殴打、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先后抢劫舞厅陪舞聋哑女小玉、小珊的财物。
检察官特别提醒,对于聋哑残疾人,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尤其是女性聋哑人,避免受到他人的控制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