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佳)西安作为一座文明古都,目前正在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杜绝驾驶员、乘车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但仍有一些市民从车内乱扔杂物,以身试法。

  7月12日晚,驾车行驶在西安黄雁村附近的杨某,将吸剩的烟头随手抛出车窗外,被现场市民举报。他的这一行为不但不文明,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5款“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规定。执勤交警接到举报后,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交通文明安全驾驶承诺书,保证此后再不做破坏西安形象的事。因其认错态度诚恳,交警对杨某作出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