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晴悦记者李宗华)昨日上午,西安市蓝田县法院在县图书馆公开审理由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武某、寻某某等2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被告人寻某某、武某与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某某(另案处理)协商,以销售大礼包方式、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骗取会员资金。5月28日,宋某某与肖某某(另案处理)合伙设立注册了西安汤峪温泉养生有限公司,被告人武某任项目总监CEO,并由武某、寻某某主要发展扩大销售大礼包传销项目。

  据悉,该公司所销售的大礼包分为钻卡、金卡等4个级别,消费金额分别为2.4万元、1.2万元、0.6万元、0.3万元,购买后可取得会员资格。该养生公司的运营模式为“拉人头”和层级结构,会员购买大礼包后,养生公司拿到大礼包销售金额的30%,余下的70%以各种奖项的名目,按照运行网络预先设定的分配程序,瞬间分配给该会员的所有上线,并以电子币的形式计入上线的账户。

  目前,该案仍在公开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