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刘君鹏)12月2日早上,西安西二环开远门桥上发生38辆车连撞交通事故,造成两人轻伤,部分车辆损坏比较严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粗略计算损失可能要超过100万。那么,谁是这起事故的主要负责方,车主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从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凌晨五点半左右,一辆洒水车正在西二环开远门桥上,沿途洒水作业,之后水渍明显。12月2号上午,西安交警支队官方微博“畅通西安”曾发出通告称:因洒水路面结冰,市区西二环开元门桥发生多车相撞事故。

  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8号,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处下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市容环卫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冬季低温天气洒水有明确规定:要求气温在3摄氏度以下,禁止冲洗作业。

  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12月1日晚上11点50分左右,我们这接到市治污减霾办发的一个橙色预警通知,按照我们橙色预警要求,应急响应要求我们全部车辆要进行处置,当时PM2.5数值升高。大概180左右。”

  12月2日凌晨,西安市的气温已经低于3摄氏度,为什么还要进行洒水作业呢?

  西安市莲湖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这个也反映出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监督不细,监管不到位。具体的操作人员在操作中,在后期的收尾工作中,对气温骤降这种情况估计不足,反映出我们工作中的不细不实。”

  事故发生后,车主们最关心的就是损失由谁来承担,在这起38辆车连撞的交通事故中,粗略计算损失可能要超过100万。而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应该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认定涉及事故的各方是否承担次要、同等或全部责任。在这起事件中,如经司法鉴定,车主的车辆受损与城管部门的洒水结冰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城管将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双方如果协商不成,车主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将事故责任的另一方司机、保险公司及城管列为共同被告向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