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车位只售不租是开发商规定的
小区里的车位很多都空着,一些业主的车却只能停在外面的马路上,想掏租金租车位,物业却告知车位只卖不租。这让西安市梨园路阳光台365小区的业主们非常不满。
昨日,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从今年10月份起,我们小区里的车位突然只卖不租,也不允许临时停车,暂时没有能力买车位的业主每天只能把车停在路边。”
投诉:车位只售不租
“我住在这个小区已经快3年了。当初买房时,小区里有个上下两层的大车库,开发商说停车位配比绝对充足。”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与物业签的业主手册里,有一项专门列出了“停车管理服务费”如何收取,“当时规定的停车费每月是150元,加上管理费共300元。后来停车费涨到了300元,加上管理费共450元,虽然比手册上写的费用增加了,但大家还能接受。今年9月份,物业突然发了一份公告,说接到开发商通知,车位只卖不租了,租出去的这部分车位,到期后不再办理续租。”
张先生租的车位恰巧是9月底到期,于是从10月1日开始,他的爱车就不得不停放在小区外过夜。
走访:大部分车位空置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查看,如张先生所说,大部分车位都未挂已租赁或已售出的牌子,车库一层停的车占总车位的一少半,负一层的车库更是只有几辆车停放,整个车库里空空荡荡。
随后,记者跟随张先生的朋友党先生一同前往该小区物业公司核实情况,在党先生提出想要租赁车位后,一位工作人员称,“我们前期已经发过通知了,开发商不让出租只出售。有什么问题你给开发商打电话,产权是人家的,我们无权做主。”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该工作人员提供的开发商电话,向对方核实这件事,并询问有无可能折中,在车位全部售出前将未售出的租给业主使用,对方称,“我们这里只负责卖,要租的话你找物业。”
律师:若是公共车位 先满足业主需求
记者随后采访了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的何睿律师,何律师表示,“一般来说,车位如何处置,要看车位的性质是属于开发商所有,还是属于公共车位。完全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如何处理开发商说了算。如果属于公共车位,那首先应当满足业主的需求。”
对此,何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如果对车位有需求,一定要把车位的产权性质了解清楚,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