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杨晗)前几年,因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西安市阎良区一些村民的房屋受损无法居住,政府也拨款让村民灾后重建,却没想到,有些人居然盯上了这笔钱。这不,西安市阎良区的三名村主任,就因此坐上了被告席。

  这是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辛庄村刘某的家,刘某说,自己的家跟别人家无法比,曾经因为发生过自然灾害房屋破损严重,一到下雨天还会漏水,实在无法居住。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家的这个房子,居然还申请过3万块的灾后重建资金,而这笔钱只有2000块钱她见到过,剩下的钱全部落入了村主任何某的口袋中。事情败露后,村主任何某也因此坐上了被告席。

  公诉人:“2012年被告人何某为村民刘某申请了2012年灾后恢复重建救助资金,2013年5月,在救助资金审批下发后,被告人何某假冒刘某的签名取走灾后重建资金及其利息共计30000.32元,后将其中2000元给刘某让其整修房屋,剩余的钱用于其个人花销。”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利用协助政府办理灾后重建救助金的职务之便,贪污灾后重建资金,行为触犯了刑法,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在庭审中,何某说,自己非常后悔。

  审判长:“那你把钱花到哪里去了?”

  被告人何某:“那平常就是花了。”

  审判长:“自己花了?”

  被告人何某:“对。”

  与何某一同坐上被告席的,还有阎良区关山镇北樊村、阎良区关山镇粟邑村的村主任张某和孙某,两人同样因为贪污村民的灾后重建资金被公诉机关以贪污罪进行起诉。经过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法庭休庭,此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