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姜志华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4日起到9月8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9号西安市委4号楼337室

  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址:xa12380.gov.cn

  短信举报:18909212380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2017年9月3日

 

  姜志华,男,汉族,1964年7月生,四川广安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曾任省纪委、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省纪委办公厅综合处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省纪委、省监察厅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现任省纪委组织部副部长,

  拟任西咸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