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实习生王存双张潇)2013年5月,西安某银行在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下,向袁某发放了住房贷款58万元。起初,袁某尚能按时还款,但自2016年6月至今,袁某拖延还款,银行数次催收未果,起诉至碑林区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银行、第二被告置业公司及第一被告袁某均到庭,与袁某一同前来的一男子张某自称是袁某前夫,请求旁听案件审理。庭审进行中,合议庭注意到被告席上的袁某时不时在抹眼泪,回答问题时要先用眼神征求坐在旁听席的张某的意见,很是蹊跷,感觉二人关系非同一般。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交换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不正常,应慎重处理。审判长再次告知袁某:到法院诉讼要如实向法庭陈述事实,不要隐瞒,否则可能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

  日前,袁某和张某到法院称,二人系夫妻关系,原告某银行向法庭提交的二人离婚证系银行让他们交了近千元手续费后,银行给办的,怎么办的他们不清楚,并向法庭提交了结婚证原件。

  得知此情况后,合议庭立即前往二人结婚登记机关铜川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婚姻登记处进行实地调查,结果显示袁某、张某自2006年登记结婚,未曾办理过离婚手续,二人系夫妻关系。接着,又前往“离婚证”上的公章落款处铜川市耀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查,虽然案卷中的“离婚证”是复印件,还是被当地工作人员一眼认出系伪造,首先,离婚证上的字号与当地字号不一致;其次,复印件上的公章比真实的公章小了一圈。至此,一起假离婚房贷案浮出水面。目前,碑林区法院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