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陕西新闻7月3日电 (记者 田进)陕西警方3日透露,陕西省公安厅以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为契机,重拳出击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1至5月共破获制售假劣食品案187起,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

  2016年6月,西安市一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某知名品牌保健品,后经厂家鉴定为假冒,随即向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西安市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2017年2月12日同时捣毁3个生产销售假冒保健品窝点,查获假冒保健品成品8000余盒,包材13万件,抓获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假冒保健品销往全国25个省市。经查,2014年以来,该团伙主犯汤某在网上同时开设4个网店销售假冒保健品。从2015年7月开始,该团伙另一主犯马某搜索找到了汤某所经营的网店,在明知汤某所售保健品为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从汤某处购进并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客户,将假冒保健品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向下线销售。目前该案已进入诉讼阶段。

  2017年4月23日,消费者杨某在渭南市富平县一卤肉店购买卤猪蹄2斤,其侄子、侄女食用后出现嘴唇、手指发紫症状,经西安市儿童医院诊断为亚硝酸盐中毒。4月25日,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卤肉店进行检查,对店内的猪蹄和杨某家中剩余的猪蹄进行化验检测,两份送检样品的亚硝酸盐含量均超出国家标准。5月1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富平县公安局。经查,该卤肉店主许某在明知亚硝酸钠使用过量会导致食用者出现中毒的情况下,仍过量使用违禁食品添加剂,从中谋取非法利润。5月23日,犯罪嫌疑人许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陕西省公安厅环食药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陕西省公安厅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随即部署开展打击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利剑”行动。该总队会同陕西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对食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固定、鉴定委托、检测费用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此类案件鉴定标准更加明确,有效提升了打击效能。“利剑”行动开展以来,陕西各级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食药监、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601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集贸市场等1400余个,整治违法突出问题506个,查处各类环食药违法犯罪行为123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