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房管局发布2017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项目名单(第一批),被处罚的共有20家房企,均是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而被处以不同的处罚金额。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是韶雨地铁城,被处罚300万元,万科城市之光被处罚80万元;最少的也被处罚1万元。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