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晁阳谢斌)“我太后悔了,老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想私藏点爆竹在节前卖个高价,没想到换来了5天的行政拘留,真是划不来啊……”昨日,面对办案民警,秉钧(化名)流着泪说了几句心里话。由于私自储存烟花爆竹,这名西安男子被公安新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天。

  昨天,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管玉军告诉记者,1月23日他和同事例行巡逻至南长巷时,接到知情群众举报:某某商店内藏有明文禁止的烟花爆竹。管玉军迅速和同事前往举报地查看,在一楼并没有见到烟花爆竹,只有几名男子警惕地看着他们。为防止打草惊蛇,约半个小时后,管玉军让同事化装成客户,经过再三说明,男子打开一个很隐蔽的房间,民警发现了部分烟花爆竹,现场查获2000响和500响鞭炮各4盘,火柴炮73盒,整整5箱。在派出所,秉钧说这些烟花爆竹是他去年没有卖完的,一直私藏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