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讯(西安广播电视台 《零距离》记者 段巍 编辑 旻禾 见习编辑 张毅 )最近,市民给我们打电话求助,她的车辆丢失了近一年时间,可是前后多次找曲江派出所,希望民警立案调查,一年过去了,到现在也没有立案。
侯女士的儿子2016年元月25号将母亲给他新买的大众CC轿车,停在曲江小区附近,遇到四五名身份不明人拦截,由于事发突然,当时侯女士的儿子就报了警,出警的曲江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及CC轿车一并带到了派出所,当时轿车就停在派出所的门口,可当侯女士的儿子从派出所出来时,自己的轿车却不见了踪影。见状,侯女士带着儿子赶紧来到曲江派出所报警,希望民警立案调查车辆丢失的事,可是当时值班的民警却不给她立案。由于自己的车辆丢失,派出所又不给立案,侯女士为此先后将事情反映给公安雁塔分局、市公安局督察处以及国家公安部等部门,在了解事情后,这些部门也纷纷下文责令曲江派出所尽快给出答复,可是眼看自己的车子丢失快一年了,曲江派出所还是不给立案。侯女士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则说,派出所立案后三个月找不到才能理赔。
眼看自己花30多万买的车就这么不见了一年,侯女士在记者的陪同下,今天再次来到曲江派出所,可是值班民警在听明情况后,表示要向领导汇报,就再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截止侯女士下午离开,曲江派出所也没有就车辆丢失的事给她任何解释,那面对侯女士这种情况,她又该怎么办呢?法律专家也给出了一些意见: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提出申诉,由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不予立案的理由说明。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向检查机关出具不予立案的理由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