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7年3月29日,商南县查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捣毁使用工业松香脱毛卤肉制品生产窝点一个,抓获涉案嫌疑人胡某。案件经公诉审判,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基本案情]

  2017年3月10日,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商南县双强农贸批发市场某干菜店监督抽检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许可证明文件,加工现场环境卫生差,执法人员对抽取的生、熟猪头肉及使用的加工原料一并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有关检验机构检测发现,现场抽取的生猪头肉、熟猪头肉和加工原料中均检出松香酸(工业松香)成分。3月29日,商南县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报告送达当事人胡某,胡某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展开立案调查,经查,胡某2016年5月至2017年3月购进工业松香6斤,共加工猪头100多个,销售收入约11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原料的采购票据,也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

  [查处情况]

  胡某用工业松香对猪肉进行脱毛处理,制售卤猪头肉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工业松香脱毛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476号)规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已涉嫌构成犯罪,2017年4月18日,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至司法部门处理。案件经公诉审判,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案件分析]

  本案是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典型案例。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GB2760—2014)》和《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规定,松香甘油酯作为脱毛剂,可用于畜禽脱毛处理工艺,但工业松香不可用于畜禽屠宰拔毛操作。工业松香价格比松香甘油酯便宜,一些不法商贩为节约成本将仅能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工业松香作为松香甘油酯的替代品为畜禽脱毛。由于工业松香含有铅等重金属和有毒化合物,用于食品加工环节会损害人体健康,因此国家对畜禽屠宰拔毛操作使用工业松香是明令禁止的。本案中胡某使用工业松香进行畜禽屠宰脱毛操作,并用脱毛后的猪肉加工卤肉的行为,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禁止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