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男子酒后在一超市内寻衅滋事,民警赶到后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殴打民警。该男子的朋友闻讯赶到后,用砖块打伤民警后逃离。近日,用砖块打伤民警的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8年7月21日,杜某某(已判刑)酒后在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西湖村村口供销社超市寻衅滋事。子午派出所民警杨某某、刘某等人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杜某某上前辱骂民警杨某某,后又撕扯杨某某领口,将杨某某从警车上拽下压在身下殴打,民警刘某等人上前进行制止。

  杜某的朋友全某闻讯赶来撕扯民警刘某,用砖头将民警刘某头部砸伤致其昏倒,后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全某逃离现场。事发后杜某某被警方抓获,全某在逃。今年1月14日,全某被警方抓获,随后全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全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全某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