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觉得孩子不听话,就用踢孩子腹部的方式教育,李某就这样导致养女十二指肠破裂致全身多脏器功能障碍死亡。昨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养母踢女儿肚子和腿

  1975年出生的李某育有一子,小华(化名)是她的养女。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2日21时许,因3岁的小华曾于当日在家将房门反锁致李某无法进入且不认错,李某在教育小华时用脚踢其腹部。 2013年12月3日上午,小华出现肚子疼等症状,李某带其就医,后小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被他人用钝性暴力造成十二指肠破裂致全身多脏器功能障碍 死亡。后医院大夫报警,被告人李某在北京儿童医院被控制。

  庭审上,对于指控,李某表示认罪。李某说,事发当天晚上5时30分左右,她接儿子放学,回来后发现门被反锁进不了屋,让女儿开门,里边没人应答,后她让儿子从邻居家阳台爬进屋打开门,却看到女儿躺在床上。

  李某感到很生气,就踢了女儿腿上和肚子上几脚,让她回屋罚站。收拾完家务后,李某到女儿房间教育她。女儿一直不说话,李某就用脚踢了女儿左腿膝盖和小肚子。女儿哭着喊错了,她才让女儿睡下。

  第二天才送女儿就医

  据李某的丈夫孟某说,女儿已经不止一次把李某锁在门外,当天他回家后,李某告诉他在屋里踢了女儿。

  孟某说,当天晚上听说女儿肚子疼,当时是21时30分,李某给女儿喂了水,但女儿吐了,夫妻俩当天也没有送孩子去医院。

  李某说,第二天早晨8时左右,她还给起床的女儿喝奶、喂馒头。但一个小时后,女儿就说肚子疼,开始拉肚子,吐酸水,还说腿疼。李某觉得不对劲,将孩子送到北医三院门诊部,但医生说要去儿童医院急救。到了儿童医院,医生说太晚了,孩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法院查明,李某告诉医生踢了女儿和喂药的事,医生报警,在原地等待的李某被警方控制。

  认定自首情节减轻处罚

  李某辩护人认为,该案区别于传统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李某对被害人绝无伤害之心,李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系自首。因此建议法庭对李某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宣告缓刑。

  法院认为,李某因被害人反锁门问题采取踢肚子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应当预见自己行为会造成的后果,因其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致其死亡,其行为已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予惩处。鉴于李某在得知他人报警时在原地等待,在庭审中认罪,有自首情节,同时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节,故对其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李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