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11日电(记者梁爱平)从市场上买回鸭肉,经过切片,“穿上”牛羊肉的“外衣”,摇身一变就成了牛肉卷、羊肉卷。近日,造假的李某在一审获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后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去年10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团结村一超市买的牛羊肉卷外包装标识不同,可肉却长得一模一样,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肉。

  民警调查发现,这批假冒牛羊肉卷全部来自一个姓李的男子。民警立即在现场布控,抓获了前去送假牛羊肉卷的嫌疑人李某。

  据李某交代,他给市场送的假牛羊肉卷是他和哥哥用鸭肉制作的,生产窝点就在灞桥十里铺街办高楼村幸福商城。随后,民警在灞桥十里铺高楼村将李某的哥哥抓 获,并在制假窝点缴获已封装成袋的假牛羊肉卷166袋,切片后还没来得及封装的假牛羊肉卷22袋,成品鸭肉原材料114袋。

  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李某被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未央法院审理认定,自2012年6月起,李某和其哥哥(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切片机将鸭肉进行切片,冒充牛羊肉卷装入印有牛羊肉片等字样的包装袋内,销往城中村的小超市、火锅店等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用鸭肉冒充牛羊肉进行加工、销售,销售金额达59万余元,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7月23日,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宣判后,李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西安市中院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