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郑波记者陈卫平)女子深夜独自在街上行走,被两90后陌生男子骗上车遭遇抢劫强奸。日前,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白某、宗某犯强奸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15年、14年6个月。

  被告人白某现年20岁,宗某24岁,均系汉台区宗营镇上街村民。白某于201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9月18日凌晨,被告人白某驾驶小轿车与被告人宗某二人,用迷彩布遮挡住车辆号牌后,由宗营镇窜至汉中市区。行驶至汉台区陈家营十字附近见被害人王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二人上前与被害人王某搭话,以送王某回家为由骗其上车,王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车辆行驶至石马坡立交桥时,被害人王某发现车辆行驶路线不对要求下车,遭到二人拒绝。王某采取抢夺方向盘等反抗动作,白某、宗某采取语言威胁、持刀威胁、殴打等方式,强行将被害人拉至汉台区宗营中学附近偏僻路上,将王某身上所携带的苹果5S手机一部、小米手机一部等财物抢走,并先后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行为。后白某、宗某将被害人送至汉中经济开发区石门路西段,将其放下车后逃离。被害人随后报警,白某、宗某被依法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在缓刑期内犯强奸罪、抢劫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宗某犯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2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