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喻涵)日前,经榆林市委批准,榆林市纪委监委对陕西省储备粮榆林直属库原主任白正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白正龙纪律意识丧失,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发放奖金;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白正龙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榆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正龙开除党籍处分;由榆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经司法机关审理,以受贿罪,判处白正龙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