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女儿达到离婚诉求,安康一女当事人亲属竟怀揣一瓶敌敌畏来到法庭,并扬言若判得不满意就不活了。12月14日,这起事件就发生在安康汉滨法院关庙法庭,幸亏值班法警及时发现并夺过药瓶,才防止了事件进一步恶化。

  12月14日早上9时许,女当事人刘某带着小孩和自己的母亲朱某来到法庭,两名大人情绪异常激动。朱某还扬言:在拿不到生活费的情况下,如果法庭判决准予离婚,自己就不活了。边说着边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拿出一个塑料瓶,值班法警见状迅速上前夺过。后经检测,这是瓶装敌敌畏农药。

  据了解,关于王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关庙法庭于本月6日刚刚公开审理,这也是王某与刘某的第三次离婚诉讼。第一次是女方刘某起诉离婚,第二次是男方王某起诉要求离婚,均被法庭驳回。

  本次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男女双方在离婚态度和孩子随谁生活问题上均无异议,只是就孩子的生活费给付方式、以及离婚后孩子姓氏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而女方则坚持要求男方两年内支付孩子从2014年起至成年的生活费12万元,还有孩子姓氏要改随女方。对此,男方王某同意支付,但因收入有限,希望3年内付清,而孩子姓氏则坚决不能更改。

  在当事人情绪稳定后,法庭当即对朱某携带农药来法庭的行为予以训诫,指出其行为对法院的正常诉讼构成妨害。同时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后朱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行为,愿意认错悔过,并自愿书写了悔过书。鉴于朱某能切实认识并改正错误,遂作出没收其所携带的违禁药品、予以训诫的从轻处理决定。 华商报记者 王培民 通讯员 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