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史凯强)汉中勉县一家火锅店,为了增加汤料的香味,竟然在每次炒制底料的时候私自添加罂粟壳,每锅料加一两,目前店老板夫妇被提起公诉。

  今年3月,勉县警方和食药监部门进行市场抽检时,发现一家自助火锅店汤料成分异样,询问店老板李某时,对方称自己添加了一种祖传作料。食药监部门立即封存火锅底料,送到第三方检验机构化验, 里含有罂粟碱、可待因等物质。

  据火锅店老板李某供述,是他在底料里私自添加了罂粟壳,为了不被人发现,每次他将罂粟壳打成粉末,每锅掺一两,先后掺了两次。随后,勉县警方将李某、吴某夫妇两人刑事拘留,由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焦伟表示,在底料里掺罂粟壳粉的行为侵害了公共健康利益,为了维护公众权益,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除了追究火锅店老板的刑事责任外,还将按抽查当天2987元的营业额10倍计算公益赔偿金。

  庭审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表示认罪服法,愿意承担刑事和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主审法官表示择日宣判。同时勉县警方表示,对李某罂粟壳的来源将另案调查。

  勉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队长周益帆表示,销售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除了要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外,嫌疑人终身不能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任何工作,打工都不行,所以提醒从业者,一定要遵纪守法,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