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崔春华 通讯员 余祖军)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审计厅、人行西安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陕西省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规范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手续,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监管。

  2016年陕西省审计机关在财政财务预算审计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大量现金使用等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结算,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的意见建议,并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共同调研,出台该意见。

  《意见》明确,公务卡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预算单位等多部门,必须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组织管理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和实施工作;制定和规范发卡行的准入条件,指导和督促发卡行做好公务卡实施的系统建设、信息传递和资金还款等工作;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下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实施监控。审计机关负责监督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情况;依法监督公务卡实施工作;查处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人民银行负责配合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与公务卡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指导管理,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各预算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严格控制公务卡信用额度和经费额度,杜绝超经费额度支出,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业务,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公务卡监督工作。

  《意见》规定,现金支出范围为: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

  劳务报酬;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一次性奖金;对困难职工、病患职工的慰问支出及其他工会支出;对拥军优属的慰问支出;对弱势群体的慰问或救济支出;对伤亡人员的怃恤金、丧葬补助费等支出;对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特定群体的政策性补贴支出;抢险救灾紧急支出及目前不能采用转账、刷卡方式结算的商品、劳务支出等十一项支出。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优先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尽可能减少现金支付量。各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公务卡制度改革要求,建立公务卡日常管理制度,每年现金使用量原则上不超过公用经费预算的20%。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审计、人民银行作为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起执行严格、监督有力、各环节有机衔接的公务卡执行监督管理机制。要通过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单位财务审计等方式,对各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及现金结算进行监督。重点检查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公务卡使用频率低、公务卡明细信息填写不完整及提取现金较多的预算单位,对超规定范围提取和使用现金的予以通报,对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