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李瑛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丁琳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欣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孝全为宝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陈爱民为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永兴为宝鸡市教育局局长;
范同兴为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段寅生为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旺余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贺东为宝鸡市公安局局长;
张存刚为宝鸡市监察局局长;
王生辉为宝鸡市民政局局长;
苏红旗为宝鸡市司法局局长;
李晓阳为宝鸡市财政局局长;
张田力为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磊为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海鳌为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锦辉为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胡公尚为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雪峰为宝鸡市水利局局长;张周让为宝鸡市农业局局长;陈天仓为宝鸡市林业局局长;刘天宏为宝鸡市商务局局长;宁建国为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景东成为宝鸡市审计局局长;张辉为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小平为宝鸡市文物旅游局局长;许道平为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李峰科为宝鸡市信访局局长;张宁为宝鸡市统计局局长;武世孝为宝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吕千军为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积勤为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董晓岗为宝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二)
任命:
王都让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兼);
马太平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
韩文杰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小红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杨晓明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冯小林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高锁扬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董汉民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张冬肖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吕守奎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润丽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贾技宏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珂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丽杰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锋波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乔文录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牛彩霞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马太平为宝鸡市人大常
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永乐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亚丽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副主任。
(四)任命:
王军林、王明明、王春霞、孙永乐、沈瑜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王昊、车爽、任晓俊、宋世明、陈斌、胡惠荣、黄小良、董跃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军君、王克勤、张冬肖、牟巨伟、吕晓伟、刘琳、李林平、姜华、姚宏科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马碧峰、王平虎、任永强、李巧云、张力、张伟峰、肖关社、周斌、赵力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恩礼、王新社、李仓怀、刘宗平、刘俊伟、张金良、庞红丽、贾亚斌、崔省强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富平、任炜、刘长虎、杨晓明、李晔、岳卫东、赵广森、赵宝润、程引武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碎拴、冯小林、齐永红、张哲、张福锁、段晓鹏、赵福长、雷文军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五)任命 :
张增浩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冯社宝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梁小科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
张存录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曹苏梅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金良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