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 苏龙) 砍死妹夫砍伤妹妹后,商南县男子傅兴君换上保安服,手持警棍、玩具手枪打电话报了警。面对民警,他拒绝放下武器,还开“枪”射向警车。近日,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28岁的傅兴君是商南县城关街办三角池村人,患有躯干血管瘤,与父母、妹妹、妹夫家庭关系紧张。去年3月2日,母亲去世,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因为琐事,傅兴君对妹夫陈某心生不满。3月5日晚7时许,妹妹、妹夫和父亲摆设酒菜答谢帮忙办理丧事的秦某、付某,傅兴君作陪。期间,傅兴君想替秦某喝酒,但被妹妹、妹夫以身患血管瘤为由制止。

  这种情况下,再加上一直觉得家人喜欢妹夫陈某,傅兴君即产生杀死陈某的恶念。在陈某劝酒之际,他拿起地上斧头从背后砍中陈某头部致其受伤倒地。见状,妹妹急忙上前抱住傅兴君,并用手保护陈某头部,被傅兴君用斧头砍伤右前臂、右手。他人将傅兴君手中斧头夺下后,傅兴君又拿起弯刀准备继续砍陈某,秦某上前夺刀过程中,右手、左小腿被弯刀割伤。傅兴君又用一把排骨砍刀、一把菜刀砍中陈某头面部、颈部、肩部、腹部,致其当场死亡。

  见陈某血肉模糊,傅兴君换上自己以前在外地打工穿的保安服,手持警棍、玩具手枪,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劝他放下武器,他拒绝后,还用玩具手枪向警车发射塑料子弹,后被民警摁倒抓获。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傅兴君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虽现场报警但其行为不属自首,加之其涉嫌作案期间处于复杂醉酒状态,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故在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