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镇安县永乐中学部分教师向记者反映,该校原副校长华某,涉嫌非法集资,给该校35名教师还有社会上不少人造成经济损失,少则几万元,多则近百万元。出事后,华某离岗至今四年多了,不知为什么现任校长王义军还给华某考核、调工资,华某不上班照样领工资吃空饷。

  12月5日下午,记者到镇安县永乐中学采访时,该校校长王义军看了记者拿的反映材料,反问记者,“你们能解决这个问题吗?人家领不领工资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当记者提出查看长期不上班的原副校长华某是否还在领工资时,遭到了王义军校长的拒绝。最后,他解释说,他是2013年到永乐中学任校长的,教师反映的问题,他自己说不清楚。

  镇安科教局称

  教师反映部分属实

  12月5日下午,记者到镇安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简称“科教局”)调查核实情况,该局监察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永乐中学副校长华某,职务已经被免去。华某2014年还在上班,2015年开始请病假,有医院出具的证明,每次批三个月的假,一直到2015年年底,中间又续了几次假。由于华某请假已经超过半年,科教局不对其进行考核。2016年5月,华某又来请假,但由于他没有医院结算单据,没有批准他的请假要求。从2016年5月,停发了华某的工资。

  对于永乐中学教师举报华某涉嫌非法集资,镇安县科教局监察室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属于民间借贷,华某借老师的钱,是打了借条的。科教局纪检组调查过此事,并将调查结论上报了镇安县纪委。但当记者提出要见科教局纪检组负责人,询问调查结论时,却遭到了镇安县科教局的婉拒。

  教师违法成“老赖”

  怎么教书育人

  12月6日,经过记者多方了解得知,今年50岁的永乐中学教师华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2015年,被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性为“老赖”,并公示于众。

  几位了解内情的举报者质疑:依据《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那么,像华某这种违法、不讲诚信的“老赖”,是怎么当老师,又怎么教书育人的?本报记者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