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韩城讯(程妙芳 记者张军建)29岁的韩城女子王某某,上班期间竟然无端被人殴打,还被误以为是“小三”……提到此事,王某某就气不打一处来。

  据王某某讲,7月19日中午,自己正在韩城市新城办乔南路某建材市场一家门店上班,突然店里冲进来一位妇女。“她一见我,就抓着我头发骂我勾引她男友。我说:我有老公,有孩子,真的不认识你男朋友。可是她听到这话似乎更来气了,拿握力棒在我身上一顿乱打,期间对我不停谩骂,简直不堪入耳。”被打得头晕目眩、鼻青脸肿的王某某深感委屈,于是向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报了警。

  新城派出所民警经调查了解到:打人妇女叫乔某,32岁,三个月前,乔某发现其男友与王某某使用的手机号码每天频繁联系,因此她怀疑男友有了新欢,就顺藤摸瓜查到王某某头上。而王某某则表示这个手机号码是她一个多月前刚办理的。

  8月3日,乔某认识到自己错怪了王某某,表示愿意对殴打辱骂王某某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并赔偿其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