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6月11号,我们节目曾报道了在连霍高速宝鸡虢镇段,一客车与路边停靠的大货车追尾,造成2死22伤的惨剧。目前事故原因已经调查清楚,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今年6月11号,驾驶员魏某驾驶双层大型客车,执行宝鸡到西安客运任务。中午14点45分,在连霍高速宝鸡虢镇段,大客车前部右侧与前方刚停在路边的挂重型半挂拉煤车尾部左侧追尾相撞,致货车驾驶人岳某和大客车女乘务员卫某当场死亡,客车上乘客22人受伤,高速公路设施受损。近日,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魏某驾驶机动车在车辆行驶中拿水杯喝水、驾驶机动车观察路面情况不周、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稽查监督科科长杜永清:咱们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他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咱们根据这一条规定,对他做出了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