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渺)为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省纪委日前正式下发《关于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查办力度,加强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意见》指出,要继续看住一个一个节点,一个一个解决具体问题。对党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要加大查处力度,立足职能定位,加强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既要打“老虎”,也要拍“苍蝇”,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意见》强调,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推动解决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钱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意见》要求,要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要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纪检机构对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种方式予以处理,并报上级纪委备案。县级纪委对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理监管。

  《意见》明确要求,县级纪委在今年7月20日前,严查农村(社区)“四风”和腐败问题,摸清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资源资产多,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扶贫救济投入资金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多的“三多”农村(社区)问题底数,明确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村,认真组织查处。

  《意见》指出,要增强乡镇纪检干部查案工作能力,推行县乡两级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县级纪委每年下派本机关干部到乡镇纪委从事查案工作,人数为每个协作区1人,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每个协作区每年选派1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级纪委跟案学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要促进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切实履行职责;乡镇纪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作为,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基层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