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兰逊鸽)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自9月18日起,陕西省将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0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全国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

  据了解,目前全国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包括陕西略阳、太白湑水河、丹凤武关河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期间,陕西省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检查力度,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按照“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安排,陕西省将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 “嘉陵江野生鱼”“汉江野生江鲜”等字样;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嘉陵江野生鱼”“汉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嘉陵江野生鱼”“汉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2021年1月1日起,陕西省将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嘉陵江、汉江、岷江、沱江、 赤水河、乌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倡议消费者,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嘉陵江、汉江“野味”,问,文明理性消费。如果发现非法捕捞等现象,请拨打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