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关于《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旨在通过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的职责,应当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和统计报告备案制度。《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把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特别是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出庭率应为75%以上。

  西安市政府工作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出庭率低于60%,且年度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考核排名位于后三名的,由西安市司法局报请西安市政府对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由相关行政机关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